本文将为大家介绍长春东方职业学院在2025年的招生章程。这份章程涵盖了招生专业、录取规则、收费标准等重要信息,以下是详细的介绍,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第一章 招生总则
为了规范我校2025年的招生工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教育部的相关规定,我们制定了本章程。本章程适用于长春东方职业学院在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层次的招生工作。学校全称是长春东方职业学院,办学类型为民办高等职业学校,办学层次为专科。学校地址位于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长德街道四家子村委会金汇大路621号。
第二章 学费与收费标准
我们制定了详细的学费收取标准,涵盖多个专业方向。所有专业的学费标准均为每生每学年14800元。具体专业包括学前教育、早期教育、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等。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职业规划选择合适的专业报考。
第三章 颁发规定
学生完成学校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后,若成绩合格且符合毕业条件,将由长春东方职业学院颁发国家认可的专科(高职)。
第四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相关程序
我们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问题。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包括多种内容,如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等。学校还设立学费减免、勤工助学岗位等资助项目。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向户籍所在地的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入学后,学生可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将根据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并采取相应的资助措施。
第五章 录取说明及相关规则
我们的录取规则涵盖了专业培养要求、男女比例、身体健康状况、照顾加分项、投档规则等方面。我们对外语的要求是,各专业统考外语语种不限,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入学后可开设英语零起点课程。在录取过程中,我们遵循“专业清”原则,根据考生的志愿和成绩进行择优录取。对于身体及健康状况的要求,我们执行相关部门的指导意见。
第六章 补充事项及联系方式
考生可以通过学校网址、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与学校取得联系。学校网址为[网站链接],通讯地址为吉林省长春市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金汇大路621号,联系电话为和81636256。联系人为王鹤逸。本章程未提及的事宜将按照国家相关招生政策执行。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属长春东方职业学院。希望广大学子能够顺利报考心仪的专业和学校,共同书写美好的未来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