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大家梳理了关于邵阳学院在2025年的录取规则及相关信息,涵盖了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以及身体要求等内容。以下为详细的内容介绍,供广大考生及家长参考,若有所变动,请以学校最新公告为准。

录取规则详解:
第十四条 对于进入档案的考生,我们将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不设专业级差。我们认可生源省份的高考加分政策,并严格按照生源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文件规定执行投档成绩的确定和降分投档政策。
第十五条 学校根据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和生源分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对于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20%,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则原则上不超过105%。
第十六条 考生的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将作为排序的基准成绩。如遇同分投档成绩,我们优先录取高考原始成绩较高的考生。如果多名考生高考原始成绩相同,我们将按照各省的规定进行同分录取。若文件未明确规定,则按照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择优录取。当考生所报专业已满额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我们将调剂至其他符合条件的未满额专业。录取结束后不再进行退档。
第十七条 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与录取将按照生源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则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
第十八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我们将按照生源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艺术类专业与省级统考科类对应关系进行录取。对于进档考生,我们将按照生源省投档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如果某省投档未计算综合分,我们将采用如下综合成绩计算公式: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x30%+专业统考成绩x70%。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我们将优先录取专业成绩较高的考生。
第十九条 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对于进档考生,我们按照生源省投档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如果某省投档未计算综合分,我们将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进行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特定招生计划如湖南省的高中起点本科层次乡村初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含省级优师专项)、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培养计划等,将按照国家和湖南省的相关政策进行录取。
第二十一条 湖南省少数民族预科班的录取规则是按照当年公布的预科招生计划,根据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择优录取。
第二十二条 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以高考招生体检表为准,并将按照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希望以上内容对广大考生及家长有所帮助,具体录取规则请参照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