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为深入贯彻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进一步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学〔2025〕5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河南轻工职业学院2025年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
第二条 河南轻工职业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河南轻工职业学院
英文名称:Henan Vocational College of Light Industry
国标代码:14607 在豫招生代码:6184
第四条 学校地址:学校分鑫苑校区、嵩山校区、园田校区。地址分别为: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鑫苑路6号、河南省郑州市嵩山南路426号、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园田路2号。
第五条 层次:高职(专科)
第六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七条 颁发证书种类:普通高等专科
第八条 学校简介:河南轻工职业学院是省教育厅直属、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学院现有教职工741人,其中副教授及以上职称215人,讲师264人,博士6人,硕士研究生240人,学院目前开设62个普通高等专科专业(含专业方向),拥有校内实验、实习、实训场所91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43个,设有三个职业技能鉴定站。教学仪器设备总值9391.86万余元;建有多媒体及语音教室247间;图书馆藏41.5186万余册。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九条 学院成立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各相关副院长任副组长,相关业务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全面负责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贯彻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政策,制定和完善本院单招工作实施方案,研究和决定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十条 河南轻工职业学院纪检检察部门负责对学院单独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纪检检察组全程监督与指导单独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章 招生对象
第十一条 招生对象
1. 已通过河南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以下简称“普通高考”)。
2. 已通过河南省2025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报名的考生(以下简称“对口招生”)。
第五章 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十二条 学院2025年单独招生拟定招生计划 1000人。招生专业及分专业计划以河南省教育厅审核批复后公布的高职单独考试招生章程为准。
第六章 报名
第十三条 考生于2025年3月19日9时至3月21日18时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pzwb.)进行网上志愿填报。在规定时间内,考生只能填报一所高校志愿,并可以进行不超过两次的志愿修改,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为准。专业填报时,艺术类专业与非艺术类专业不可兼报。填报时间截止后将无法补报和更改,请广大考生按时认真填报志愿。
第七章 考试
第十四条 考试工作在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
1. 考试时间:2025年4月8日,考试地点:根据学院实际情况,我院单招考试分为两个考点:园田校区(郑州市园田路2号)、嵩山校区(郑州市嵩山南路426号),按考生所报第一专业志愿分配考点。
2. 考试科目及分值:考试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进行。根据学校培养目标对知识能力的要求,由文化知识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两部分组成:
(1)文化素质考试:
高中生文化素质考试课程:《文化知识综合测试》(总分200分)包含语文、英语两个科目(其中分值各占100分),考试方式为笔试。
注:高中生有“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者,免参加《文化知识综合测试》考试。采用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语文和英语的考试成绩,A、B、C、D四类分别按90、80、70、60分计算文化考试总分;无学业水平成绩者,参加“文化知识综合测试”考试。
中职生参加“文化知识综合测试”考试,总分200分,考试方式为笔试。
(2)职业技能测试(包括高中生职业适应性测试和中职生职业技能测试):
高中生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总分200分,重点考察考生的专业素养、科学素质、职业潜能和职业倾向。考试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职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文件,对于符合特定条件的考生,可免试进入我校专科学习。免试录取的专业需与考生的获奖项目或职业资格相关。<
对于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奖项的中职毕业生,如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得一等奖,可免试录取。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以及获得县级及以上劳动模范称号的在职中职毕业生也有机会免试录取。<
免试录取的程序是:考生在2025年3月25日前需向我校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包括免试录取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和技能竞赛获奖证书等。经审查合格后,报省教育厅备案。被免试录取的考生将不再参加其他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考生可在4月15日后登录我校网站查询成绩,拟录取名单将在学校招生上公示,并最终报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学校根据审核结果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并寄发录取通知书。\
关于学费和住宿标准,根据河南省相关文件规定,我校各专业学费标准严格执行。奖学金、助学金等详细信息也已在招生章程中详细列出。\
我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请考生和家长警惕非法招生诈骗行为。如有疑问,可通过咨询电话、监督电话或学校网址进行咨询。\
本章程由我校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