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大家带来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招生章程的全面解读,涵盖了报考条件、招生计划、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招生章程 2025版
第一章 概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相关法规及学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此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类及艺术类本专科招生工作。学校全称为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学校标识码为特定代码。学校在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码以各省级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学校面向全国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本专科学生,并设有两个校区。
第二章 组织架构
学校的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招生委员会,而具体的组织实施机构是招生办公室。学校的招生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及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等多重监督机制,严格按照流程和规定进行,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结合近年来分省招生计划,确定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具体的招生专业及计划数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学校还预留一定比例的招生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生源的不平衡。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符合生源所在地招生委员会规定的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学校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的安排采取分数优先的办法确定。对于不同省份的考生,根据其所在省份的投档位次进行录取。在选考科目上,需符合报考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对于江苏省的考生,录取时有一定的科目要求及成绩比较规则。
第五章 其他事项
新生入学后,学校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及身体复检。学校收费严格按照有关部门核准的标准执行。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会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并通过助学贷款等形式帮助其完成学业。学校的招生信息均会在学校招生或相关招生资料上及时公布。
第六章 附则
本章程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及学校招生网向社会发布。如理解有误,以学校公布的完整招生章程为准。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遇与国家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不一致的,以相关招生主管部门的政策为准。本章程由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