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大家梳理了关于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的录取规则及相关政策。该录取规则涵盖了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重要信息。以下为详细内容,供广大考生参考。若有任何变动,请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n

录取规则概述:\n
第十七条: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依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同时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等多方面素质,进行择优录取。\n\n第十八条:针对不同类别(如普通类、美术与设计类),学校将在相应录取控制分数线上进行分类录取。\n\n第十九条:对于报考广东省专科层次院校及专业的考生,需确保对应的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及合格性考试科目成绩合格。具体要求遵循广东省当年的招生录取工作文件。\n\n第二十条: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学校会根据各省级招生办公室的规则及生源情况调整招生计划和调档比例。\n\n第二十一条:对于满足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要求的考生,若其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分数线且符合学校提档要求,学校将依据考生成绩、专业志愿进行择优录取。\n\n第二十二条:针对普通类专业,在考生投档后,学校采用“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若考生总分相同,将优先录取具备相关专业基础知识的考生。\n\n第二十三条:对于美术与设计类统考专业,学校在考生投档并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在考生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按照排位择优录取,并优先录取具备相关专业基础知识的考生。\n - 不同的处理方式将按照相关省份的规定执行。\n\n第二十四条:若考生所有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且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根据考生总分情况,将其调剂到有空额且符合专业要求的专业;若考生不服从调剂或不符合相关专业的调剂要求,则作退档处理。\n\n第二十五条:学校的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在报考时需谨慎考虑。\n\n第二十六条:关于加分或照顾录取的政策,将按照各省(区、市)的相关规定执行。\n\n希望本文能为广大考生提供有用的参考信息,了解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的录取规则及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