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一、对于进入档案的所有考生(包括艺术类、体育类),在安排专业时,我们将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如果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考生服从专业调剂,我们将根据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进行调剂到未满额的专业;如果考生不服从调剂,我们将进行退档处理。
二、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 对于符合所在省份投档条件的进档考生,我们在安排专业时,会遵循以下规则:如果考生所在省级招委会办公室有明确规定,我们将按照规定执行;如果没有明确规定,我们将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具体的审录排序方式如下:
(1)对于美术与设计类本科专业和专科专业,四川省的考生我们将按照综合成绩进行排序审录,其他省份则按照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序审录,如果总分相同,我们将优先录取专业成绩较高的考生。
(2)对于戏剧影视导演专业,四川省的考生我们同样按照综合成绩排序审录,其他省份则按照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排序审录,总分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的考生。
(3) 对于舞蹈类、播音与主持类专业,我们将按照专业成绩进行排序审录,如果专业成绩相同,我们会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的考生。
(4)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则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2. 关于艺术类的其他报考信息,请考生查阅我校的艺术类招生指南或访问学校网站获取相关信息。
请注意,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的录取规则可能会根据学校和年份的不同而有所调整,请以学校官方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