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5年德州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德州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德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德州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位于德州市大学东路689号,邮编253034。
第三章 组织机构
德州职业技术学院成立以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计划,讨论确定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重大事宜。招生就业指导处是组织实施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2025年学校综合评价招生计划200人,单独招生计划400人。分专业招生计划在学校官方网站另行通知。
第五章 报考测试办法与录取规则
单独考试招生面向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开展,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或具有同等学力;综合评价招生面向山东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开展。报考条件及资格审查执行国家要求,各专业招收男女生没有比例限制。单独招生实行由学校负责的体制,对普通类考生采取“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的考试方式考核;综合评价招生实行由学校负责的体制,对考生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评价考核。具体录取规则详见第五章。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学校通过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资助项目。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学生与参加全国高考的考生统一时间入学,学生须凭录取通知书,在指定时间内到学校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新生入校后,学校组织考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和入学资格复查,如发现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或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报上级主管部门,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学业期满,成绩合格,颁发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学生相同的专科。
第八章 其他
《p》第三十一条:本校不会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处理招生相关事务。对于任何以德州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行为的机构或个人,本校将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p》
《p》第三十二条:本章程中的规定如果与上级相关政策存在不一致之处,我们将遵循国家和上级的有关政策执行。对于未尽事宜,我们将按照上级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p》
《p》第三十三条:关于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属于德州职业技术学院。我们拥有对此章程进行权威解读的权利,以确保各位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