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基计划是教育部在自主招生政策结束后,于部分高校开展的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此项计划旨在进一步优化高校招生流程,其招生程序及管理要求如下所述:

一、招生简章的制定
各相关高校需依据自身办学定位、学科特色等因素,制定强基计划的招生简章。该简章需包括领导机构、招生专业及计划、报考条件及方式、入围高校考核的流程和办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使用方式、综合成绩的折算方法及录取规则、监督机制以及咨询和申诉渠道等内容。经教育部核准备案后,招生简章应于三月底前向社会公布。
二、考生报名申请
符合生源所在地当年高考报名条件及强基计划招生学校报考条件的考生,需于四月份按照高校招生简章的要求进行网上报名申请。省级招生考试机构需对本地报名考生的高考报名资格进行严格审核。
三、统一高考参加
所有报名考生均需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原则上应于六月底前,根据高校招生简章确定的规则,向相关高校提供考生的高考成绩(不含高考加分)。
四、确定入围名单及公示
高校将根据考生的高考成绩,按照一定比例在生源所在省份的强基计划招生名额中筛选出参加高校考核的考生名单。对于符合破格入围条件的考生,其高考成绩需达到高校招生简章的要求,且不得低于各省(区、市)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相关高校应于六月底前确定入围名单并公示入围标准。
五、高校考核组织
相关高校需于七月初前完成对入围考生的高校考核,包括笔试、面试和体育测试等环节。其中体育测试结果将作为录取的重要参考。
高校考核是国家教育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由招生高校负责组织实施。高校需按照教育部特殊类型考试招生的相关规定,合理确定考核内容和形式,全面考察学生的能力和素养。
六、录取名单的确定与公示
高校将根据考生的高考成绩、高校综合考核结果及综合素质评价情况等合成综合成绩,并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录取名单。被录取考生不再参加后续高考志愿录取。
相关高校需于七月初前确定录取考生名单并公示录取标准。
七、严格遵守强基计划招生的“十严禁”规定
各高校须严格遵守强基计划招生的“十严禁”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不得发布未经备案的招生简章或进行虚假宣传、不得组织与强基计划挂钩的违规培训或活动等。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等也需遵守相关规定,确保招生的公平、公正。
强基计划的实施旨在优化高校招生流程,提高选才的科学性。各相关单位和考生需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招生的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