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大家梳理了广西演艺职业学院的最新录取规则及相关政策。内容涵盖了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方面的详细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任何更新,请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德、智、体、美、劳等素质,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二条:对于进档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前提下,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进行录取和分专业。分专业时不设专业级差分。
第十三条:学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部门的加分、优先录取和降分投档政策规定,并执行相应的投档规则和比例。
第十四条:学校将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划定下,按照普通类、艺体类分别进行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分类录取。
第十五条:学校原则上按照已公布的各专业招生计划进行录取。在录取过程中,如果各专业的生源差距较大,学校会在不改变总计划的前提下,适当调整各专业间的招生计划数。
第十六条:关于外语语种,学校所有专业均以英语教学为主,其他语种的考生需谨慎报考。
第十七条:在录取过程中,学校对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不受男女比例和民族成分的限制。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1. 对于艺术类专业,学校采用生源省相应的艺术类统考成绩或校级联考成绩。考生需达到生源所在省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执行相应的投档规则。
2. 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对进档考生根据生源所在省的投档规则计算的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对于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投档同分排序规则执行。
3. 对于舞蹈表演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65CM以上,女生身高156CM以上。环境艺术设计、室内艺术设计等专业对颜色识别能力有要求。请考生在报考前注意相关要求。
4. 对于内蒙古自治区考生,依据专业统考成绩按“专业志愿清”规则进行录取。
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
考生必须参加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对于达到生源所在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学校将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
按投档成绩择优录取。对于形象要求较高的专业如空中乘务和高速铁路客运服务,对考生的身高和形象有一定的要求。未达到要求的考生请谨慎报考。
第二十二条:学校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将按照相关教育部门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