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述

为确保招生过程的公正性和公平性,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哈尔滨远东理工学院特此制定2025年招生章程。学院是一所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民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由黑龙江省教育厅主管。
第二章 学校概况
学校中文名称为哈尔滨远东理工学院,英文名称为Harbin Far East Institute of Technology,英文缩写为HFEIT。学校位于哈尔滨市哈尔滨新区(松北区)学院路时代大街158号,邮编为150025。学校的国标代码为13301。学院致力于培养适应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专门人才。
第三章 招生政策与计划
学校根据发展规划和办学条件,结合往年的招生录取、专业培养及毕业生就业情况,制定本年度的招生计划。所有招生专业、计划数及其他要求均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部分专业实行按类招生,学生入校后将根据兴趣、学业成绩等进行专业选择。
第四章 录取规则与办法
学校的录取工作遵循“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按照教育部的要求进行。录取结果将通过适当的形式进行公布,考生可登录所在省份的招生主管部门网站或学院招生进行查询。录取时,学校将根据考生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若生源不足,则按相关规珥征集志愿。
在专业分配方面,学校将遵循“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顺序进行分配。对于报考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学校的录取规则还考虑到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特殊要求,以及艺术类专业的录取规则。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政策
学校的学费和住宿费将按照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规定收取,具体费用将在招生省份的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中注明,或在学校官网上查询。学校还设立了一系列奖励和助学政策,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以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第六章 其他
学院招生站为www..cn/zs/,招生咨询电话为:0451- 82473255,82473266。本章程的修订将根据教育部和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当年招生政策进行调整。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的内容,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哈尔滨远东理工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以上就是哈尔滨远东理工学院2025年的招生简章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