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述

第一条 为了确保泉州师范学院普通本科招生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保障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教育部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概况
1. 学校全称:泉州师范学院
2.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3. 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4. 学校地址:泉州主校区位于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大街398号,南安校区位于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码头镇仙美街100号。
第三条 颁发及种类
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对符合毕业要求的毕业生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并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第四条 招生计划及学制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各专业的学制均为四年。2025年的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五条 新生就读校区
高职专升本专业、少数民族预科班的学生就学地点在南安校区,其他专业的学生就学地点在泉州主校区。
第六条 收费标准及退费办法
学校的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福建省物价局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具体收费标准详见学校官方网站。退费办法则按照《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收费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执行。
第七条 录取原则及办法
学校根据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具体的录取规则和办法以学校官方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八条 专业录取要求及特殊规定
各专业的具体录取要求及特殊规定详见学校官方网站。包括外语语种要求、身体健康状况要求、特殊专业(如航海技术、轮机工程)的特殊要求等。
第九条 学生资助措施
学校建立了包括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临时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等在内的多元化学生资助体系,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具体的资助政策和措施详见学校官方网站。
第十条 新生入学与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新生材料复核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如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按照相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一条 监督与举报
学校的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如有违规行为,可向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举报。监督电话为:。
第十二条 联系咨询方式
如有疑问或需要了解更多招生信息,可访问学校官网或联系学校招生办公室。学校网址为:www..cn。
招生信息访问网址:访问我们的官方网站www..cn,点击“招生”栏目。
社交媒体平台:关注我们的微信公众号:qzsfxyzsb,随时了解最新消息。
咨询热线:拨打我们的电话或22919508,与我们取得联系。
传真服务:如需发送传真,请拨打我们的传真热线:。
联系地址:我们的地址位于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大街398号,欢迎您来访。
邮政编码:本地址的邮政编码为362000。
第十四条 学校正式施行的规章制度,请以公布的章程为准。若遇到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策有所调整,我们将遵循最新的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属于泉州师范学院教务处。如有任何疑问,请与我们联系以获得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