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福州职业技术学院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和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本章程。

一、学校基本信息
学校全称: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1502)。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办学性质:公办。办学层次:专科。学制:三年。学校办学地点及就读校址详实准确。
二、体检要求
遵循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的相关规定,考生需符合一定的健康标准。特别是某些专业,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城市轨道车辆应用技术和空中乘务等,对考生的身高、视力等有特殊要求,请考生报考时慎重考虑。
三、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和收费标准
学校2025年的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信息为准。学费和住宿费按照福建省物价局和福州市物价局的相关规定收取。专业学费标准根据专业不同而有所差异。学生退费政策也严格按照相关文件执行。
四、录取工作
中职学校类考生和普通高中类考生的录取依据分别是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和福建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结果。录取工作严格遵守福建省教育厅和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的录取原则,录取结果会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和福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五、外语语种要求
考生录取后,学校将以其英语语种安排公共基础外语教学。
六、监督机制
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并监督,同时接受各级教育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七、奖学助学办法
学校设有多种奖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学校也会为学生提供勤工俭学岗位。
八、新生入学和
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录取的新生于2025年秋季入学,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报到入学。其学费、学籍管理、学历文凭与参加普通高考的学生相同,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学时后,由福州职业技术学院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
九、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