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大家梳理了关于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的2025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章程。该章程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详细信息,以下是对其进行的详细解读,供广大考生参考。

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2025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我校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实施重庆市2025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政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简章。
第二条 本简章适用于我校2025年针对重庆市的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不含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转段招生)。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
第四条 学校代码:唯一识别码(非具体数字)。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公办综合性高等艺术职业学院。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八条 办学地址:重庆市巴南区某文化园区内。
第九条 学校简介: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是经由重庆市人民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高等艺术职业学院。学校秉承“厚德博艺,真诚求索”的校训,致力于培养优秀的艺术人才。校园环境优美,教学设施先进,师资力量雄厚。在各类艺术比赛中,我校学生屡获殊荣。
第三章 招生对象、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十条 招生对象:主要针对已参加重庆市2025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并取得报名资格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第十一条 招生计划: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数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的审核公布为准。详细信息可查阅我校招生网站或相关招生手册。
第十二条 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具体收费标准将在学校官网和新生入学须知中公布。若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将按照实际学习时间退费。
第四章 报名、考试、录取流程
第十三条 报名办法:按照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进行报名。
第十四条 考试安排:考生需参加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组织的相应考试。报考艺术类专业的学生需取得相应的艺术统考成绩。
第十五条 成绩公布与志愿填报:考试成绩和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将在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官网公布。志愿填报采用网上填报方式,具体时间和方式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公布。
第十六条 录取原则:遵循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录取政策,并遵循“一档多投”的投档原则。除市统一要求外,我校在录取时还将考虑考生的外语语种、身体条件等因素。
第五章 入学、资助政策与
第十七条 考生待遇:被我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重庆市2025年统一高考。在校期间的待遇与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相同。
第十八条 入学安排:被录取的考生,我校将于2025年7月寄发录取通知书。新生需按通知书要求报到入学。
第十九条 资助政策:我校设有完善的奖助贷体系,符合条件的学生可申请。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奖学金以及国家助学金等。
3助学贷款:本校实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为了协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支付学费、住宿费用,并确保他们顺利完成学业。该贷款是由同意并由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学生发放的,学生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办理,提供利息补贴和风险补偿。新生可在入学前到所在地的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此贷款,全日制本专科生每年最高可贷16000元,以缓解经济压力。
4勤工俭学:为了支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我们设立了勤工俭学岗位。特别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这些岗位,每小时薪酬为21元。
5突发情况特殊援助:我们为部分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提供特殊、突发、临时性的经济援助。根据学生实际情况,补助金额分为4000元、3000元、2000元三个档次;对于特别困难的学生,由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商议决定,最高资助金额不超过5000元。
6学费减免:对于家庭经济极度困难的学生,我们将根据其家庭情况研究确定具体的学费减免金额。
7新生入学资助:对于新生中的孤儿、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烈士子女以及特困供养家庭学生,我们将资助其路费及入学后的短期生活费,每人1000元。
8经济困难家庭大学生关爱慰问:每年,学校会走访慰问部分经济困难家庭的大学生。每个学生家庭将获得1000元的慰问金和500元的慰问品。
第XX条: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课程并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者,将获得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颁发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该证书经教育部电子注册。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四条重要声明:本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的相关工作,请直接与本校联系,对于因此产生的任何后果,本校概不负责。
第二十五条联系方式:
1. 监督申诉:如有任何招生方面的疑虑或需要监督,请联系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纪检监察室,监督电话为。
2. 招生服务:学校地址位于重庆市巴南区尚文大道887号(邮编:400067)。招生部门为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招生电话分别为、62333136、62330330。学校的网址为www..cn,。
第二十六条本招生章程由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如遇与主管部门相关政策不一致的情况,以主管部门的相关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