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大家梳理了关于南京视觉艺术职业学院艺术类录取的相关规则,以下内容均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广大考生参考。

录取规则详解:
一、对于江苏省内的美术、音乐、舞蹈及播音与主持类专业,学院均采用相应的省统考成绩作为录取依据。对于专业和文化成绩均达到省控线的考生,将根据投档分(综合成绩)进行排序,按照平行志愿的规则,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二、对于外省(市)的艺体类考生,如果其专业有统考成绩,学院将认可其统考成绩。艺体类及普通类考生的录取办法将遵循各有关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政策。
三、对于各省(市)进档的考生,学院将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具体来说,就是根据考生的投档分进行排序,然后按照考生的专业志愿逐个进行录取。
四、当进档考生的投档成绩相学院将依据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同分排序规则(或排序分)进行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并确定其专业。如果考生所在的省(市)没有明确的同分排序政策,那么学院将优先录取专业志愿靠前的考生。如果仍然相同,对于普通类考生,将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三门总分、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进行排序;对于艺术类考生,将依次按照高考文化分、语文单科成绩进行排序。
五、对于新高考改革省份的考生,在以上规则排序后如仍相同,学院将综合衡量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对于其他省份的考生,学院将综合衡量其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的素质,择优录取。
六、南京视觉艺术职业学院致力于选拔具有艺术天赋和潜力的学生,为广大艺考生提供展现自我、实现梦想的舞台。希望广大考生周知并做好准备,期待你们的加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