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更新信息为大家带来了岭南师范学院艺术类专业的录取规则详解,以下内容供大家参考。

录取规定概述
第二十条,学院按照普通类(历史、物理类)和艺体类(包括音乐、美术、舞蹈、书法、体育等)分别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上进行分类录取,此项规定源于各省份(区、市)的招生委员会。
第二十一条,针对广东省报考本科层次院校及专业的学子,需确保计入高考总成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对应的合格性考试科目合格。具体的要求需依据广东省当年的招生录取工作文件。
第二十二条,在实施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学校将根据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来制定招生计划的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
第二十三条,在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分数线,并符合学校提档要求的前提下,学院将依据考生的考试成绩、专业志愿以及学校的录取原则进行择优录取。
第二十四条,关于专业录取的具体原则如下所述:
对于普通类(历史类/文科类、物理类/理科类)的录取,学院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的投档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优先满足排名靠前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当考生投档总分相学院会优先考虑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的考生或专业相关科目成绩较高的考生。
在无排位的省(区、市),将依据普通高考单科成绩进行排序,文科类以语文、数学、外语为顺序,理科类以数学、语文、外语为顺序。
对于体育类和艺术类专业(包含美术、音乐、舞蹈、书法等)的录取,学院同样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在高考文化课成绩和术科统考成绩双上线的基础上,学院会优先考虑投档总分排位靠前的广东省内考生。对于广东省外的考生,学院将根据综合分(文化课成绩与术科成绩按一定比例计算得出)进行择优录取。
针对不同艺术门类的综合分计算方式也已给出具体公式。
此外须知
第三十四条,特别提醒各位学子,对于有身高要求的体育类、音乐(舞蹈)类及工商管理等专业,报考者需谨慎考虑自身条件。对于有视力要求的体育类及烹饪与营养教育等专业,以及有传染病防控要求的学前教育、食品科学与工程等专业,考生也需慎重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