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文详细解读了2025年度国际关系学院录取细则。内容包括录取比例设定、专业分布规划、调整录取政策以及体测等各方面的信息,下面就是这些信息的详尽解释,仅供各位考生及家长参考,如若有任何变化,请以学院最新发布的官方信息为准。
录取条例概览
第十条 明确了国际关系学院2025年本科招生的总体原则,即“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 介绍了学校招生计划的分配方法。这需要根据国家经济发展的需求,结合学院的办学条件、毕业生的就业情况、用人单位的需求以及各地的生源情况等因素进行合理分配,同时需遵守教育部的年度招生规模和有关规定。
第十二条 提及学校会根据实际情况预留一定数量的招生计划,用于调节实际生源与计划之间的不平衡。这个预留计划的使用过程坚持集体研究、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十三条 指出本学院属于提前批次录取的院校。学院将根据教育部批准的招生计划以及学院自身的录取条件,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网上远程录取。
第十四条 针对享受国家政策加分的考生,学院原则上会承认各省级招生部门确认的全国性加分。若同一考生有多项加分条件符合,只取其中分值最高的一项,且加分不得超过20分,学院将按照加分后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和专业安排。
第十五条 详细说明了各专业的录取方式。学院会首先考虑考生的投档成绩和所报专业的顺序进行择优录取。在同等条件下,对于不同专业会有不同的成绩排序规则,如国际政治等专业将根据高考外语和语文成绩排序,而国际经济与贸易等专业则将根据高考外语和数学成绩排序。
当考生所报专业无法满足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且其他专业有缺额,学院将根据实际情况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调剂。若考生不服从调剂或调剂后仍无法满足录取条件,则会进行退档处理。
第十六条 说明了男女生在录取时的比例大致为1:1。
第十七条 指出学院在特定省份如北京、天津等会组织本科招生的面试。具体面试细节将在学院的本科招生网站上另行通知。对于国家专项计划考生及其他省份的考生则不进行面试。
第十八条 针对内地新疆和内地西藏的高中毕业生,其招生办法将执行教育部的统一要求。
以上内容就是关于国际关系学院2025年录取规则的详细解读。如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具体信息,请及时关注学院的官方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