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大家带来关于山东英才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的详细解读,以下内容均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广大考生及家长参考。
录取规则概述:
第十三条 针对美术类本科及专科专业,学院采用各省美术类统考成绩作为评价标准。考生高考成绩需达到各省规定的美术与设计类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山东省的美术类专业考生,学院根据综合分数(综合分 = 文化成绩 × 50% + 专业成绩 × 750/300 × 50%)从高到低进行择优录取。对于外省的美术类考生,如果所在省份有具体的投档录取要求,学院将按照要求录取;若无具体要求,则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择优录取。在专业课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文化课的成绩将成为主要考虑因素,依次以语文、外语、数学成绩排序,单科成绩高者优先。
第十四条 对于音乐、舞蹈类的本专科专业,学院同样采用各省音乐、舞蹈类统考成绩进行评定。考生需达到所在省份规定的音乐、舞蹈类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山东省的音乐、舞蹈类专业录取也是基于综合分数进行排序。外省的考生录取参考方式与美术类相同。
第十五条 考生除了需要达到艺术类的专业要求外,思想品德考核也必须合格。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及相关的补充规定执行。特别对于美术类专业,要求考生无色盲、无色弱。
希望以上内容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具体录取规则还请参照学院官方招生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