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大家梳理了国际关系学院2025年的招生简章,涵盖了办学类型、办学层次、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以及学校地址等信息,以下为详细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国际关系学院2025年本科生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我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学校全称:国际关系学院。办学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坡上村12号。学校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全国重点大学。主管部门:教育部。
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
国际关系学院设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学校招生工作。学生处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其职责包括: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和省级招委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制定并向社会公布本校招生章程;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工作;组织实施本校录取工作等。
第三章 录取规则
国际关系学院2025年本科各专业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学校根据考生投档成绩和报考专业顺序择优录取,不设专业级差。对于符合政策的加分考生,我校原则上认可各省级招生部门确认的全国性加分。具体录取规则详见招生简章。
第四章 报考条件
报考我校的考生,除符合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要求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考生出生日期在2002年9月1日及以后;身体健康,无严重疾病和传染病;身高和体重符合标准;左右眼矫正视力在4.8以上,无色盲、色弱、斜视等眼疾。具体报考条件详见招生简章。
第五章 其他
2025年学费标准根据不同专业在每年5000元至6000元人民币之间。学校实行公寓制管理,住宿费标准为每年750-1200元人民币。学校实行奖学金制度,并依据国家规定评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对于经济困难的考生,学校通过国家助学贷款、特困生补助或勤工助学等形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第六章 附则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规定为依据。因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招生政策调整或技术原因不能与本章程完全适应的部分,由国际关系学院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依本章程规定之原则确定具体操作办法并通过本校网站公布。本章程由国际关系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