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大家呈现的是四川艺术职业学院关于2025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的详细章程。文章内容丰富,涵盖学校概况、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多个方面的信息,以供大家参考。

四川艺术职业学院2025年高等职业单招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2025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的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5年高职单招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我校全称为四川艺术职业学院,国标代码为14007,主管部门为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学校办学类型为公办高职专科,颁发的学校名称为四川艺术职业学院,证书种类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校办学地点位于成都市温江区和盛镇星艺大道366号(温江校区)和成都市武侯区新生路5号(武侯校区)。
第三章 招生计划
学校的高职单招计划包括普高类和中职类,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数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其中,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等专业不招收色盲考生。
第四章 录取
高职单招录取工作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下进行,遵循“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原则。学校认可四川省规定的加分政策,依据加分后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录取时,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对于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相关指导意见及补充规定。学校还按照相关规定招收保送及免试生。
第五章 收费办法及资助政策
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等相关部门的政策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则按照规定的项目,坚持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学生的国家教育资助项目和资助标准严格按照相关部门的政策执行。
第六章 附则
考生被录取后,需按学校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新生入校后,学校将统一进行新生复查工作。其他事宜包括考生参加高职单招考试的交通、食宿等自理,以及查看招生专业和计划数的方式等。考生被正式录取后,与普通高考新生享受同等待遇。对于招生录取工作,学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对于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学校的招生部门联系方式及相关网址也一并告知。本章程由学校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