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理工学院2025年夏季高考招生手册》

第一章 总纲
广州理工学院为了顺利进行夏季高考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的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全面考核德智体美劳,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章 学校概况
广州理工学院是一所位于广东省的本科院校。学校国标代码为12668。学校地址分为广州校区、惠州校区和增城校区。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教师、学生和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章程、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组织管理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并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学校招生办公室是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学校还设立由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学校录取批次为本科批次。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以生源省(区、市)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学校本科招生预留一定比例的招生计划,用于应对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考生专业服从调剂等问题。
第五章 录取规则
学校遵循“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全面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在省(区、市)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分类录取。具体要求以广东省当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相关文件执行。有关残障考生的录取,若其生活能够自理且符合专业要求,将予以正常录取。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不符合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将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第七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经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录取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者,将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学籍。
第八章 收费标准
本校收费标准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执行。学费、住宿费详见各省专业目录。
第九章 资助学生政策
学校设有奖学金、勤工助学岗位等资助政策。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学校的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如下:联系人唐老师,咨询电话:、87478354,传真:,电子邮箱:[.cn](mailto:.cn),学校网址:[www..cn](www..cn),招生网址:[zsb..cn](zsb..cn)。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室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并接受相关申诉。联系方式如下:联系人邓老师,监督电话:,传真:,电子邮箱:[.cn](mailto:.cn)。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学校校长办公会议经过深入讨论和审议,决定通过本章程。该章程适用于学校即将进行的2025年夏季普通高考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正式生效。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由广州理工学院授权其招生办公室进行解释。若本章程中的内容与国家和各省份(包括自治区和直辖市)的规定存在冲突或不一致的情况,将遵循国家和各省份(包括自治区和直辖市)的相关规定为准。广州理工学院强调,这一章程旨在确保招生工作的公正、公平和透明,维护所有考生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