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大家整理了温州医科大学关于研究生初试复试的相关比例信息,以供大家参考。具体比例可能因学院和专业而异,请以各学院/专业实际公布的比例为准。
一、录取成绩核算方式
根据学校规定,研究生的录取成绩是由初试成绩的60%和复试成绩的40%组合而成。具体计算公式为:总成绩 = (初试总分÷5)×60% + 复试成绩×40%。
复试成绩的构成及其占比是根据各个培养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实施细则来确定的。
二、复试结果与录取名单的确定
参加复试的考生按照专业、领域或方向的总成绩(取小数点后两位)进行排名,以决定录取名单。如果拟录取的考生自愿放弃录取资格或者因为招生计划动态调整等原因需要增加招生指标,那么将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补录取。
在录取过程中,若同一学位类型同一专业或方向的总成绩有相同的情况,将优先录取初试总分高者;如初试总分也相同,则录取初试英语成绩高者。
对于同一批次复试的拟录取考生,如果放弃拟录取资格,将按照总成绩进行顺位递补。如果递补者出现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将按照上述规则执行。递补者需要满足复试成绩的要求。同一批次的拟录取工作结束后,不再进行顺位递补。
关于导师的选择:实行研究生导师与考生双向选择制度。各个培养单位需要制定导师与考生的双向选择实施细则,并报备研究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