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大家梳理了洛阳师范学院2025年的招生章程,涵盖了办学类型、办学层次、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以及奖助学金等详细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以供大家参考。

2025年洛阳师范学院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关于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的通知,为了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的文件精神,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洛阳师范学院各类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招生类型包括普通类专业招生、艺术类专业招生、体育类专业招生、合作办学类专业招生以及各类专项(定向)招生。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学生的德智体美劳,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同时接受考生、家长、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为洛阳师范学院,国标代码为10482。
第五条 学校是一所省属普通高等本科院校,由洛阳师范学院颁发,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
第六条 学校地址位于河南省洛阳市伊滨区吉庆路6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 学校成立由校长、主管校领导、纪委书记(监察专员)、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校友代表以及学生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政策,集体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八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政策要求
第九条 学校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因素,综合考虑各省份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来源计划编制情况,确定本校分省来源招生计划。经过教育部审核后,招生计划会通过相关省份招生主管部门公布,同时学校也会通过招生简章、学校招生、招生宣传材料等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 按照教育部规定,我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主要用于解决本科平行志愿同分数等相关问题。
第十一条 录取时,男女比例、外语语种不限。入学后,学校将根据考生高考外语语种安排教学。
第十二条 专业录取的体检要求按照相关部门的指导意见执行。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三条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并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进行。
第十四条 普通类专业的录取原则:
1. 我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投档原则与办法。对于投档至我校的考生,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根据专业计划数,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 对于所报专业志愿未被录取且同意专业调剂的考生,会参照其填报的相应专业志愿,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调剂。
3. 对于所报专业志愿未被录取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作退档处理。同分数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成绩顺序进行排序。
第十五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 我校艺术类专业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投档原则与办法。若生源省份有明确的投档规则,则按其投档规则执行;若无明确投档规则,则按我校录取规则投档。
第二十一条 学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责任。
第二十二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为学校普通本科招生的纲领性文件,内容未尽事项详见各类具体招生简章。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院校网址:www..cn/
电子信箱:.cn
邮政编码:471934
通讯地址:河南省洛阳市伊滨区吉庆路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