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将为大家详细介绍2025年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艺术类招生的录取规则。以下内容均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广大考生及家长参考。

一、投档比例
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学院会根据成绩、生源情况、招生计划及模拟投档线,以不低于招生计划的1:1比例,自主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在正式投档前,学院会完成计划调整,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考生能够顺利录取。
二、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学院将严格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三、批次设置与录取
艺术类本科批采用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学院遵循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以及投档原则。
对于实行高考改革省份,学院将明确招生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以辽宁省2025年为例,实行“3+1+2”模式新高考,学院将按照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别制定招生计划,并分别进行投档录取。
四、高考加分处理
在录取过程中,学院将执行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的规定,对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进行相应处理。
五、专业安排办法
学院在录取专业时,将依据考生的投档成绩进行专业录取。遵循“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优先满足高分学生的专业志愿,且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若遇到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艺术类考生将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外语成绩、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的顺序进行依次录取。
对于艺术类考生,其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高考所在省份艺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线,同时高考文化课成绩也要达到生源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同科类本科专业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学院将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择优录取。
综合成绩的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 = 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文化课总分 × 100 × 60% + 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分 × 100 × 40%。
需要注意的是,按照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希望广大考生提前了解并做好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