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将介绍天津美术学院针对艺术类的录取规则及相关信息。这些信息整理自最新的招生简章,供大家参考。以下将详细列出录取原则。

一、基本要求:报考美术学类(绘画类)、设计学类(设计类)和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的考生需通过省级“美术与设计类”(本科)统考,书法学专业的考生需通过省级“书法类”(本科)统考。具体操作办法遵循各省(区、市)当年的招生文件规定。
二、录取原则:美术学类(绘画类)、设计学类(设计类)和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均文理兼收,不设分省计划,录取时不承认任何政策加分。考生只有取得专业复试合格证后才有资格填报我校。录取时,将根据考生获得的合格证类别进行,未填报所获合格证对应志愿的考生视为放弃。考生必须在高考报名地填报我校志愿。
三、对于报考美术学类(绘画类)、设计学类(设计类)和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的考生,除了校考合格外,其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各大类或专业将根据考生校考成绩全国统一排名进行录取。如遇校考成绩相同,将优先录取高考文化相对成绩高的考生。具体录取规则还涉及到高考文化相对成绩的计算方式,以及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的考虑。
四、对于书法学专业的考生,其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所在省(区、市)的本科艺术类专业对应科类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成绩将以各省(区、市)的书法类(本科)省统考成绩为准。
五、对于报考美术学(美术史论)、艺术管理、艺术设计学和历史建筑保护工程专业的考生,需在所在省(区、市)填报我校志愿,并达到所在省份对应普通类录取批次最低文化控制线,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依次录取。
六、美术学类(绘画类)和设计学类(设计类)实行两段式教学,即第一年统一在基础部学习,第二年进入各专业学习。具体专业分配方式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七、各省如有特殊规定,以各省招生办公室文件为准。希望以上内容对大家了解天津美术学院的艺术类录取规则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