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将向大家详细介绍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的招生章程,该章程包含了报考条件、招生计划、录取规则、收费标准等重要信息,以下为详细内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标题: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招生章程详解
第一章:总则
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类、艺术类专科高考招生工作。学校全称: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第二章: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学校学工处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全校的招生工作。学校根据工作需要组建赴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宣传工作组,负责各地区招生宣传和咨询工作。
第三章:招生计划
学校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社会需求、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人才培养目标、学科发展等实际因素制定年度招生计划,并经校办公会议研究确定后,报主管部门审核。具体的招生专业(含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学制等信息)及招生计划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四章:录取规则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其中,报考艺术(美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省专业统考并合格。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学校将按照考生的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第五章:其他
录取的考生,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的相关规定,我校按学年收取学费,具体标准因专业而异。学生宿舍统一为6人/间,住宿费为每学年1000元/人。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身体复检。经复查不合格者,将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学校建立完备的资助政策体系,包括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多项资助项目,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具体收费明细和资助政策介绍,以随录取通知书一起寄发的《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新生入学须知》为准。
第六章:附则
本章程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向社会发布。联系方式详见学校招生址。具体联系方式如下:学校地址、邮政编码、咨询电话、招生传真、电子信箱等。监督电话也一并列出,以便考生和家长监督。本章程由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学工处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有疑问,以学校公布的完整招生章程为准。
希望以上内容对广大考生及家长有所帮助,更多详细信息请访问学校官网或咨询学校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