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财经大学2025年本科招生简章详解

新疆财经大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次招生章程。以下是详细内容:
一、总则
新疆财经大学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举办的财经类高等学府,此次招生的对象为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学校名称及代码分别为新疆财经大学(XINJIANG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和10766。
二、办学层次与形式
新疆财经大学拥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此次招生的层次为本科,教育形式为全日制。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教育教学计划,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将颁发;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将颁发学位证书。
三、招生原则与机构
学校招生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文化考试为主要入学考核形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疆财经大学成立由相关领导和部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下设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学校还邀请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对招生工作进行第三方监督。
四、招生计划与录取规则
学校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区域协调发展的原则,综合考虑生源结构和近几年招生情况等因素,制定合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的为准。录取批次分为国家及地方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一批次和本科二批次等。各类招生计划均实施远程网上录取。录取过程中,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并尊重考生志愿,全面考核思想政治表现,执行有关残疾考生的政策,并严格遵守相关招生规定。在投档比例、相同分数考生排序规则、单科分数限制、公共课程外语授课语种、新生入学等方面都有详细的规则和要求。
五、新生入学及后续事项
新生需持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需书面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包括录取手续、所获奖项、个人信息等方面的核实。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不合格者将取消入学资格。还详细说明了学费、住宿费收取标准以及新生入学后的相关管理规定。
六、附则
本章程由新疆财经大学招生委员会制定、修改和解释,适用于2025年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经过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执行。
关于新疆财经大学本专科招生工作部门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方式:
电话:0991-XXXX(请用实际电话号码替换此处的数字)
电话:0991-YYYY(另一组真实有效的联系电话)
地址:位于新疆乌鲁木齐市北京中路449号,邮编:830012
官方网站:请访问我们的官方网站,网址为:www..cn/(提供稳定的官方链接)
第五条 本次章程自公告之日起正式执行。如以往新疆财经大学关于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与本次章程存在差异,将以此章程为准。
此举旨在确保新疆财经大学在招生工作中的透明度和规范性,以维护学校和学生的权益。我们期待所有申请者能够通过正规渠道了解并遵循我们的招生规定,共同维护一个公平公正的招生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