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请参考学院官方发布)
第一章 总纲
为确保山东服装职业学院2025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及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院简介
一、学院全称:山东服装职业学院。
二、学院代码:以山东省教育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三、学院地址:位于山东省泰安市天烛峰路299号。
四、办学类型:为公办普通高职院校。
五、办学层次:主要提供专科教育。
第三章 组织结构与职责
一、学院设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计划,并对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进行决策。
二、山东服装职业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是负责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事务。
三、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专员办公室)负责对招生考试工作进行监督和监察。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学院2025年的最终招生计划以省教育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各专业的招生计划及具体信息将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途径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录取规则与要求
一、录取规则部分将详细说明各类考生的录取原则和程序,包括普通类考生、艺术类考生及山东省春季高考考生的录取要求。
二、对于外语语种的要求、男女比例限制、考生思想品德考核要求及体检健康要求等也将进行明确说明。
第六章 费用与资助
一、学费标准将按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完善高校学费收费政策的通知》执行。
二、学院将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及相关资助项目。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一、新生入学后将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入学资格复查。
二、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并成绩合格后,将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
第八章 附则
一、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二、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归山东服装职业学院所有。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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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电话:0538-XXXX-XXXX
传真:0538-XXX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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