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学校与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的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的相关规定以及山东省教育厅的指导,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适用于潍坊学院2020年的普通本科及专科招生工作。
第一章:学校简介
潍坊学院是一所经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综合性普通本科高校,位于世界著名的风筝之都——山东潍坊。学校致力于培养各类专业人才,是山东省应用型人才培养的特色名校。校园占地面积广阔,拥有现代化的教学设施与丰富的图书资源。目前,学校设有多个教学单位和本科专业,涉及多个学科领域。
第二章:招生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领导、指导、协调招生工作。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与实施招生工作。所有招生宣传、咨询、录取及信息公布均由招生办公室负责,未委托任何中介或个人进行。
第三章:招生计划与录取结果公布
学校招生计划及录取结果将通过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并同时在学校招生上发布。各专业计划在实际录取时可能会根据报考情况进行调整。特殊提示,学前教育等部分本科及专科专业在安顺校区进行。
第四章:录取规则
学校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考生高考成绩、专业志愿、体检情况等综合因素进行录取。提档比例按照各省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对于普通文理科专业的录取,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对于艺术体育专业的录取则依据相关文件精神,以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进行择优录取。
对于公费师范生的录取,将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政策执行。在录取过程中,学校将充分考虑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为每一位考生提供公平的竞争机会。
(一)山东省内招生情况
1. 针对美术学、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和动画四个本科专业,我们将依据统考成绩,按照综合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择优录取。
2. 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表演等六个方向的本科专业,我们将依据山东省音乐类、舞蹈类、服装表演(模特)类联考成绩,在投档考生中按专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择优录取。
3. 播音与主持艺术本科专业使用山东省播音主持类联考成绩,依据综合分数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4. 对于舞蹈表演专科专业,我们认可联考成绩及其他本科学校的成绩。主修为舞蹈(民族舞、古典舞等)并取得本科专业合格证的考生均可申请。录取时,将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择优录取。
5. 体育类本科专业将按照综合分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二)山东省外招生情况
1. 对于艺术类本科专业,我们将采用各省的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择优录取。
2. 体育类本科专业也将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成绩进行择优录取。
关于身体状况:我们将遵循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其补充规定。新生入学后,我们将进行体检。对于体检不合格或存在隐瞒病史及其他舞弊行为的学生,我们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关于英语和专业统考外语语种的要求:我校英语、翻译、商务英语(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统考外语语种限定为英语。其余专业的统考外语语种没有限制,但我校非外语类专业的公共外语主要是英语。
关于加分、降分和优先录取办法:我们将根据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的规定执行。
学校一般不设定单科成绩限制,但对于舞蹈学(体育舞蹈)本科专业,男女生的录取比例设定为1:1,以便于组织教学。
对于不符合录取规定的学生,我们将进行退档处理。
第五章关于收费、退费及资助政策:
我们将遵循山东省教育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的文件标准收取学费。根据不同的住宿条件,住宿费为每生每学年500—1200元。学校按教育物价部门审批的统一收费标准收取费用。若招生当年的收费标准有变动,将按照新的标准执行。
学校建立了助学奖学金制度,包括国家助学奖学金、省助学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等。学校设有资助服务中心,帮助学生进行勤工助学,并设有多个岗位。对于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协助其办理助学贷款手续。
关于退学学费的退还,我们将按照鲁政办字[2018]98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第六章关于资格复查及证书颁发:
新生入学后,我们将进行全面复查。对于违反招生规定的学生,将根据具体情况给予相应处分或清退。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教学计划的所有环节并合格的学生,将颁发潍坊学院的本科或专科。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将授予学士学位。
潍坊学院是一所优秀的二本类高校,拥有优美的环境和学习氛围。学校的师资力量、学校环境和学科建设都非常出色。学生曾多次在国际国内学科竞赛、科技创新比赛等活动中获得佳绩。潍坊学院的学生授权专利多达238项,考研率和就业率均保持较高水平,人才培养质量得到广泛赞誉。